粒子天体物理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粒子天体物理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与学科发展前沿,聚焦宇宙线起源、黑洞与中子星的极端引力和磁场、原初引力波和宇宙膨胀等三大研究方向,建设并运行多信使多波段观测体系,持续开展粒子天体物理前沿科学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
实验室秉承“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指导方针,设立开放基金并向国内外科研人员公开征集课题。2026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如下:
一. 资助方向
开放基金申请人应聚焦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以粒子天体物理领域的核心科学问题为牵引,提出具有变革性潜力的原创性研究想法,为下一代观测设置的科学论证与核心技术路线选择提供科学依据。具体资助方向包括:
1. 基于实验室现有或规划的观测设施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及新技术;
2. 高性能X/γ射线光学及相关技术;
3. 超导探测器及相关技术;
4. 先进半导体探测器及相关技术;
5. 瞄准实验室未来发展,有潜力开辟新领域和新方向的探索性研究。
二. 资助计划
2026年度开放基金拟资助若干课题,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执行周期不超过2年。具体资助数量和额度根据申请情况经评审后确定。
三.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为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含副高级)的在职科研人员,在资助方向所涉及的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积累,且有稳定的科研平台支持课题执行。
2. 申请人须与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请本课题。
3. 每位申请人每年限申请1项课题,已承担在研课题且尚未结题的申请人不能提交新的申请。
四. 申请程序
1. 本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7日17:00。
2. 申请人须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以下材料:①《粒子天体物理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Word版本和申请人签字扫描的PDF版本);②课题简介PPT(3~5页);③申请人信息登记表电子版。
3. 实验室将组织评审工作,并于2026年10月31日前公布结果。
五. 实施管理
1. 执行期超过1年的课题,须提交年度总结(从获批日期算起,每12个月提交一份年度总结报告);课题完成后,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及相关材料,实验室组织结题和绩效评价,对于特别优秀和高质量的研究将考虑给予滚动支持。
2. 非实验室固定人员的申请人在获得课题资助后,每年须来实验室访问、交流或实验累计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至少做1次学术讲座。
3. 课题经费属全国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须严格遵循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
六. 成果要求
1. 开放课题的产出成果归实验室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共享。
2. 课题成果须进行开放基金资助标注并在作者署名处标注实验室名称信息。
3. 开放基金资助中英文标注格式(格式以相关文献要求的格式为准):
本工作受粒子天体物理全国重点实验室20XX年度开放基金资助。
This work is supported by the 20XX Open Research Fund of 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Particle Astrophysics.
4. 实验室名称标注信息(格式以相关文献要求的格式为准):
七. 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乙
联系人:尹老师
电子邮件:lztt@ihep.ac.cn
联系电话:010-88238970
实验室网站:https://ihep.cas.cn/astro/
粒子天体物理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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