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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条例

时间:2009年11月19日 点击数: 出处: 编辑:

  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管理条例

  1     北京同步辐射装置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 

  2     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委员会工作条例 

  3     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科研课题管理条例 

  4     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管理条例 

  5     北京同步辐射装置重点课题管理暂行条例 

  6     北京同步辐射装置重点课题指南 

  7     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科技论文管理 

  8     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承诺 

  9     北京同步辐射装置实验大厅管理条例

  

  

  1、北京同步辐射装置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条 任务 

  北京同步辐射装置专业委员会,其任务是掌握实验室的学科方向;对实验室发展计划、运行状况进行评议;遴选和检查重点课题;建议国内外科技协作等。 

  第二条 职责 

  北京同步辐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是: 

  1.把握同步辐射学科发展方向、评审实验室发展的中、长期计划; 

  2.评审同步辐射用户重点科研课题。 

  3.应实验室要求评议或评审国内外合作项目、实验设施与设备扩建项目等; 

  4.检查评议实验室的管理、开放和运行状况、提出改进意见; 

  5.指导和推动学术活动的开展,对重大学术活动计划提出建议; 

  6.对实验室的建设提出建议和方案。 

  第三条 机构和运作 

  聘请国内外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的专家组成北京同步辐射装置专业委员会。其组成人选由国家实验室主任广泛征求意见后提名,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主任秘书1人。委员任期为三年。 

  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专业委员会休会期间,日常事务由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处理。若遇重大问题,由主任建议召开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 

  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办公室处理和协调。  

  2、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条 任务 

  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委员会,其任务是协助制定与用户有关的政策、反映用户的意见及要求、协调用户与同步辐射实验室之间经常性事务。建议国内外科技协作等。 

  第二条 职责 

  北京同步辐射用户委员会的职责是: 

  1.代表同步辐射实验室用户,争取用户的权益,确保用户在该设施上使用方便。 

  2.检查、评价实验室的管理、开放和运行状况,提出改进意见; 

  3.组织和推动开展用户间的学术交流活动,对重大学术交流活动计划提出建议; 

  4.对实验室的建设提出建议和方案; 

  5.召集用户会议,讨论有关事宜。 

  第三条 机构和运作 

  聘请国内外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的用户专家组成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委员会。其组成人选由国家实验室主任广泛征求用户意见后提名,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两人、主任秘书1人。委员任期为三年。 

  用户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用户委员会休会期间,日常事物由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处理。若遇重大问题,由主任建议召开用户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 

  用户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办公室处理和协调。  

  3、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科研课题管理条例   

  一、实验课题的申请 

  1. 申请人(在职科研人员、企业研发人员)可以在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基础设置开放共享平台http://lssf.cas.cn/注册后在线申请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的普通课题 

  2. 在填写课题申请前申请人须与北京同步辐射装置实验站的科研人员取得联系探讨实验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并确定一位实验站人员为联系人。  

  3.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北京同步辐射装置普通课题申请》,并邮寄一份至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办公室。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办公室全年接收课题申请  

  4. 欲申请重点课题的用户(须在北京同步辐射装置开展实验两年以上)也需在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基础设置开放共享平台http://lssf.cas.cn/进行在线申请,并邮寄一份至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办公室。重点课题申请具体接收时间以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办公室发出的通知为准。 

5. 未提出正式申请而要求先试一试的用户必须经实验站负责人同意并经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办公室认可方可安排一次用光。确认实验可以继续开展的补填申请表并列入正式用户若不办理申请手续, 将不再安排机时。 

  二、课题的评审和管理 

  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办公室收到课题申请表后, 将按下列程序组织评审: 

  BSRF相应实验站工作人员对课题所提出的实验方案进行技术可行性评议; 

  同行专家二人对申请课题进行科学意义和学术重要性的评议; 

  由专业委员会或其委托的机构对课题进行评审,重点课题则必须经过专业委员会审定。每年评审一次。 

  将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 申请课题一经批准即在BSRF立项管理。 

  对特别重要、时效紧、机时需要不多的实验,用户可直接与BSRF负责人联系安排急需的实验机时。 

  三.机时安排和使用 

  在课题审批时确定课题的总机时及年度机时的大致安排计划。 

  每次实验的机时由课题负责人与BSRF实验站负责人协商确定。 

  由BSRF运行负责人及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协调处理机时分配中遇到的问题。 

  机时安排一经商定, 原则上不得私自变动。若遇特殊情况必须临时变动的需得到用户及BSRF实验站工作人员双方的同意,并报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办公室备案。 

  若遇加速器或束线仪器设备的故障致使实验无法进行,原则上用户的机时不往后顺延。机时的补偿由用户与实验站负责人协商解决。 

  用户若不能按时来做实验,必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BSRF的联系人。因用户违反此规定造成实验站机时轮空的,或用户准备不足造成机时浪费的,将视情况轻重酌情减少其用机时间,直至暂停其用户资格。 

  若课题批准的总机时已用完,课题还要进行,需填写“增加机时申请表”,得到批准后方可继续安排实验机时。 

  不得利用获得的机时开展与批准课题无关的实验。一经发现,将予以取消机时的处罚。 

  四.课题支持与管理 

 1)课题有效期为两年,批准机时使用完毕或超过两年有效期视为课题结题。 

  (2)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填报结题总结报告及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利、获奖、社会效益等)。  

4、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管理条例   

  一.用户的确定 权利和责任 

  用户申请课题经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及其课题组即成为BSRF的注册用户。一个注册用户若连续二年在BSRF没有进行实验即视为自行放弃用户身份。 

  用户有权参加BSRF组织的用户会和各种学术会议;有权获得BSRF的各种出版物(年报、简报、快报、成果汇编等);有权对BSRF的工作提出批评和质询。 

  用户必须遵守本条例和BSRF的其他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新用户(包括老用户中新的实验人员)的培训 

  新用户必须事先阅读用户手册,详细了解实验站设备操作规程。 

  新用户最迟应在所安排的实验前三天来到SR实验室, 了解实验站装置情况及学习操作方法,准备实验条件,做好与上一组用户的衔接。 

  新用户进入实验室以前,必须在线完成辐射安全教育和有关安全连锁装置操作及实验站装置操作的培训。 

  新用户在进行第一、二次实验时,必须有BSRF工作人员陪同,待用户较熟练掌握实验站装置的操作后,经实验站工作人员同意,可独立操作。 

  用户课题组不得频繁更换实验人员,新的实验人员必须有用户课题组中有SR实验经验的人员带领。 

  三.实验工作管理 

  老用户最迟应在所安排实验机时的前一天到达SR实验室, 了解实验站状况,准备实验条件, 进行与上一组用户的衔接。京区用户可视情况灵活掌握,但应在所安排实验用光前几个小时前到达BSRF实验室。 

  实验中发现仪器设备异常时应立即与实验站工作人员联系。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实验室主管主任裁决,由用户予以赔偿。 

  实验结束后,应认真在线填报“BSRF实验记录表”。不认真填写的或者填写内容不属实者,将视情节轻重,停止部分,直至全部实验机时。 

  四.用户档案 

  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办公室为每个用户建立用户档案。用户档案为审批用户课题特别是重点用户课题提供依据。 

  

  5、北京同步辐射装置重点课题管理暂行条例   

  BSRF每年从用户申请课题中评选出若干重点课题,从设备、机时及人员等方面加强对他们的支持。BEPC国家实验室组织对重点课题的评审、批准,并对课题加强跟踪管理和成果评议。 

  一.重点课题的条件 

  满足一般课题申请条件。 

  有重大学术价值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可望在短期内(一般三年)获得较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影响的应用研究;特别是得到国家重大或重点支持的研究项目,或属于当前研究热点和前沿的研究。 

  申请人在相关领域有良好的研究业绩,有同步辐射工作经验,有一支稳定的研究队伍。 

  应有BSRF室实验站人员参与合作。 

  二.重点课题的遴选 

  BSRF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重点课题的申报和评审,用户办公室将通过平台和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具体评审时间。提交后的重点课题申请,经用户办公室、实验站人员预审后,由同行专家评议(评议标准同普通课题),并最终经同步辐射专业委员会、用户委员会会议评审批准。 

  三.对重点课题的支持 

  重点课题的实验机时给予优先考虑。用光机时因故受到影响的,将设法弥补。 

  在可能的情况下,BSRF将与课题申请者共同努力,为课题准备特殊的实验设备和实验条件。 

  BSRF的开放经费中将有一部分作为重点课题基金,用于支持重点课题。重点课题基金一般京外单位为10000元/年,京内单位为6000元/年,主要用于有关人员前来BSRF做实验的补贴。 

  各实验站人员事先对重点课题的研究内容和实验方案要有充分的了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确定一位工作人员为课题合作者。 

  四.BSRF重点课题基金使用和管理 

  重点课题基金原则上只能用于获支持的课题在本实验室进行的研究工作。 

  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1)资助课题在BSRF进行实验的科研费用(包括材料费、样品制备、实验所需的消耗品和零星器材)。 

  (2)进行同步辐射实验和参加 BEPC组织的学术活动、BEPC用户会议的差旅费、住宿费。 

  (3)完成某些特殊实验所需的部分设备。 

  (4)使用实验室内部非同步辐射装置进行实验的费用。 

  课题经费的使用权由各申请课题的负责人掌握。 

  五.重点课题的管理和成果管理 

  重点课题每年12月20日前交“课题进展报告”一份。论文发表后交抽印本或复印件二份,课题终止后交总结报告一份。 

  专业委员会或用户委员会可根据情况对部分重点课题进行评议和审查。 

  如发现研究课题进展不好或因故无法继续进行时,经实验室主管主任批准,可以中止重点课题基金的使用或取消原批准的经费。 

  对于成绩优异的课题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追加经费,以之鼓励。 

  重点课题在BSRF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利、获奖等)应为重点课题申请人与BSRF共享。论文、专利、获奖应把BSRF的联系人列为第二单位参加者,其顺序按贡献大小排名。

  6、北京同步辐射装置重点课题指南   

  北京同步辐射装置(BSRF)重点课题主要支持有重大学术价值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课题;可望在短期内(一般三年)获得较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影响的应用研究课题;特别是得到国家重大或重点支持的研究项目,或属于当前研究热点和前沿的研究课题。根据同步辐射装置的特点,BSRF着重支持一些在常规实验条件下难以进行的研究工作。对于基础研究,申请项目要瞄准国际前沿,具有创新科学思想探索性工作或在某一方面较深入而系统的工作,鼓励从基础研究中发现某些有应用前景的苗头。对于应用基础研究,要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应结合国家资源开发、能源、环境生态、高新技术发展中的关键和前沿问题,开展有特色的研究。BSRF对交叉学科的研究工作将予以特别的支持。 

  近期重点支持课题: 

  具有重要应用前景或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材料的结构研究 

  低维材料的结构研究 

  I)磁性超薄膜的微结构、电子结构和性质研究。 

  II)催化剂微结构研究 

  III)纳米材料微结构研究 

  液态物理、高温熔体结构和性质 

  在极高压条件下的物质结构和性能研究 

  生物和地矿样品的微区分析 

  软X射线的探测和标定  

  微机械加工技术  

  新的同步辐射实验方法   

  7、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科技论文管理   

  为了不断提高BSRF研究课题的水平,促进 BSRF多出成果,鼓励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多发表文章,特制定本办法。 

  用户发表科技论文,其实验内容全部或部分是在BSRF上完成的,须在论文中的实验部分写明是在BSRF上完成的或者是部分是在BSRF完成的。 

  重点课题的用户,还需在发表的论文首页脚眉或致谢部分中注明:本工作得到 BSRF重点课题支持或“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BSRF”。 

  BSRF的科技人员在论文所涉及的实验中参与了较多的工作,应视为该项实验工作的参加人,并作为论文作者之一署名。 

  论文正式发表后,应及时将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交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办公室登记备案。 

  发表文章的累计数将对以后的课题申请、机时分配起重要作用。违反以上规定的用户,将酌情考虑减少机时分配,直至暂停安排机时。  

  

  8、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承诺   

  作为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的用户,我和课题组成员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北京同步辐射装置关于《BSRF用户科研课题管理条例》和《BSRF用户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保证安全、高效利用实验机时;

  2.按计划认真准备和做好实验工作,实验中认真填写实验情况记录等登记表;实验结束将实验台清理干净后及时交给实验站值班人;

  3.研究课题进行中,及时将有关材料填入《BSRF用户数据库》;

  4.发表论文时,其实验内容全部或部分是在BSRF上完成的,须在论文中的实验部分写明是在BSRF上完成的或者是部分是在BSRF完成的。重点课题的用户,还需在发表的论文首页脚眉或致谢部分中注明:本工作得到 BSRF重点课题支持或“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BSRF”。BSRF的科技人员在论文所涉及的实验中参与了较多的工作,应视为该项实验工作的参加人,并作为论文作者之一署名。文章发表后,将论文抽印本或复印件寄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办公室备案。

  5.遵守实验大厅安全条例和各项规定。

  6.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意接受BSRF有关规定的处理。  

  

                         用户签名:

                        年  月  日

  9、北京同步辐射装置实验大厅管理条例   

  在实验站上进行的所有研究课题,应为审批获准的BSRF注册用户或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办公室认可的临时用户。 

  实验站需提前作好光束线和实验站调试、用光计划。服从同步辐射研究室主管主任的统一安排。 

  经过审批手续并安排用光机时的课题,若出现以下情况,同步辐射主管主任有权做处理: 

  发现实验者未做好准备工作的(如样品架没做好或数量不够、仪器设备没调好等),可予以暂停安排; 

  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完全不适合用同步辐射做实验的,随时取消用光时间; 

  如遇意外停机或设备故障等原因而中断实验,由主管主任或实验站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与用户协商,予以妥善安排,原则上不顺延。 

  进入实验大厅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职权范围以外的仪器和设备。违反者,追究责任。 

  要保持大厅内的工作秩序,严禁吸烟和携带食品入内。 

  实验大厅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条例,当听到“注入束流”铃响时,应撤离高计量区。“注入”完毕,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工作人员。 

  每次实验完毕,实验人员必须打扫、清洁实验站,认真填写“实验记录表”,并及时交给实验站负责人。凡不遵守者,将影响以后机时的安排。 

  本制度自2011年1月起实行。 

                  北京同步辐射装置用户办公室制订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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